“听说你对威士忌很有研究?”
“是啊!”我很自负的回答。
“那么请问你喔,噶玛兰到底好不好喝?”
噶玛兰的威士忌好不好喝、值不值得购买?我会很骄傲的告诉海内外所有酒友,历经超过 10 年的努力,噶玛兰早已经跨入威士忌殿堂,成为全球酒友必须尝试的一种威士忌。
从事工程顾问工作二十多年的我,秉持低调个性,一直不愿张扬自己在威士忌上的兴趣,深怕被挂上“好酒贪杯”的不良名声。不过专栏文章一写 6 年,偶而还接受采访,加上推出一本砖头书《威士忌学》之后,很难继续隐姓埋名下去,也因此不时便会有同事、亲戚或友人问起一些奇怪的问题,其中最常被问到的就是“噶玛兰好不好喝?”或是“噶玛兰值不值得买?”
“好不好”牵涉的是个人感官偏好,而“值不值”则属于价值判断,本来都没有我插嘴的余地,不过基于一丝专业的优越感,以及爱乡爱土的情怀,总是要稍稍端起架子、皱起眉头深思,询问一下对方平常嗜喝的酒款以及可能的口味趋向,然后给出大力推荐的专业意见。
其实对我而言,噶玛兰自从 2009 年装出“经典独奏”系列以来,酒质维持得相当有水准,尤其是近年装出的调和品项如“珍选”,如果很世俗的拿 CP 值做比较,其性价比远高过许多我们熟知的一线品牌,推荐起来毫不费力。但是我知道这些问题并不单纯,隐藏在背后的是对于“台湾也能做出威士忌?”的质疑,因为大众在威士忌风潮当道的今日,已经不断被洗脑,很先入为主的以为苏格兰威士忌才是威士忌的首选,也是踏入威士忌领域的唯一选择。在这种情况下,就算噶玛兰获得数百面国际竞赛的奖牌加持,品牌的名声仍不如百年老店,而初入门的酒友面对琳琅满目的酒种,以及酒类行销口沫横飞的疯狂轰炸,免不了对本土酒款信心不足。
全球销售量最高的威士忌,你听过吗?
的确,苏格兰威士忌名震遐迩,全球爱酒人士提起威士忌,莫不推举苏格兰为最佳选择,对于高地、低地、斯贝赛、艾雷岛和坎贝尔镇等五大产区几乎都能朗朗上口,更逸兴遄飞的高捧“单一麦芽威士忌”为酒林至尊。此风吹袭下,总以为唯有使用麦芽、水和酵母菌为原料,经发酵蒸馏后注入橡木桶熟陈至少 3 年的酒类,才能称作威士忌。
不过酒友们或许不知,全球销售量最大的威士忌品牌是一款大家没听过、没看过、更不可能喝过的印度威士忌,称为“长官之选 Officer’s Choice”。而且更叫人惊讶的是,根据全球烈酒的销售统计,从 2014 年以来威士忌类的销售量 Officer’s Choice 一直高挂第一,接下来则分别是 McDowell’s、Imperial Blue、Royal Stag ……这些我们完全陌生的品牌全部都是印度威士忌,直到第五名才是我们熟悉的“约翰走路”,这是怎么一回事?
实际情况是,幅员广大、人口众多的印度,除了产量非常小的雅沐特、约翰保罗以及台湾尚未引进的 Rampur 蒸馏厂,采用的是我们熟知的方式来制作威士忌之外,其他所有的威士忌都是利用甘蔗制糖后,无法结晶的棕黑色黏稠状液体“糖蜜”为原料,加水稀释发酵,再蒸馏成接近无色无味的中性酒精,装瓶前加入添味剂或小部分的苏格兰麦芽威士忌。这种烈酒,虽然原料上接近兰姆酒,但其实只是中性烈酒的调和,但印度法规偏偏允许它称为威士忌,还给了一个特定名称“印度制外来烈酒”(Indian-made foreign liquor, IMFL)。
正因为名称易于混淆,苏格兰威士忌协会(Scotch Whisky Association, SWA) 曾在 2004 年向印度德里的高等法院提出告诉,禁止印度的威士忌业者 Golden Bottling Ltd. 使用 “Scot” 及 “Scotch” 等“地理标示”名称(Geographical Indications, GI)。判决结果在 2006 年出炉,SWA 胜诉,但很不幸的,“Scot” 并没有在印度注册为 GI 名称,所以无功而返,也因此 2 年后德里法院允许 Khoday 酒厂继续贩售 Peter Scot 威士忌品牌,让 IMFL 成为一个非常特殊的酒类品项。便由于 IMFL 偏离一般人对威士忌的认知,在许多烈酒销售的统计资料或竞赛中,被单独区隔开来,成为威士忌里的特殊类别。
威士忌不只一种,木桶也不只一种
但是印度威士忌不是唯一的特殊威士忌类别,全世界生产“威士忌”的国家不下三十余国,各自有各自的规范和方法。以台湾而言, 《烟酒管理法施行细则》对威士忌的规定简单明了,凡是“以谷类为原料,经糖化、发酵、蒸馏,贮存于木桶 2 年以上,其酒精成分不低于 40% 之蒸馏酒”,都可称为威士忌。
不知各位酒友有没有发现?引号里的文字有一个颠覆我们认知的定义 ── 没错,“木桶”并不等于“橡木桶”,柚木桶、榉木桶、桧木桶全都是木桶。事实上,就算是传统上的威士忌五大产国,爱尔兰和加拿大同样都只要求使用“木桶”,欧盟法规也一样,即便是苏格兰威士忌,在 1988 年最早的法规中,熟陈使用的规定也是“木桶”,得等到 2 年后 Scotch Whisky Order(相当于“施行办法”)才明确规定必须使用 oak。所以各位酒友们不妨找找早年的苏威,或许可以发现考古的乐趣,譬如酒标上写着 “matured in wood cask”,便可以合理怀疑使用的木桶种类。
仔细追究起来,五大产国中日本法规最为宽松,几乎可与印度威士忌相提并论,因为所谓的威士忌,只需包含 1/10 谷物制作的烈酒,而且不需要自行生产制造,甚至还可调入中性酒精、香料、色素或水,怪不得日本超市常见大容量塑胶桶装的威士忌。今日价格飙涨到让人瞠目结舌的日本威士忌,基本上都严守苏格兰法规制酒,但酒标上大大的汉字对欧美人士有着莫大的吸引力,因而市场上出现许多同样使用汉字酒标,但酒瓶中酒液来源不明的伪装日本威士忌,形成一种奇特乱象。
从以上略嫌啰嗦的说明中,相信酒友们应该很容易得到结论:原来过去我们以为的威士忌,其实都只局限于苏格兰,但世界很大,威士忌很多,不能以偏概全。说到以偏概全,在 2020 年的《烈酒事业》(Spirit Business)报告中,胪列了苏格兰威士忌销售量最高的十大品牌,第 1 名到第 4 名应该大家都耳熟能详,分别是约翰走路、百龄坛、起瓦士以及格兰(Grant’s),但是接下来的 William Lawson’s、帝王(Dewar’s)、珍宝(J&B)、黑白狗(Black&White)、雷柏五号(Lable 5)和金铃(Bell’s) 可能就没那么熟悉了,而且这些品牌全都是调和式威士忌。我得惭愧的承认,上面两个直接用原文称呼的品牌我连看都没看过,再次证明世界很大,就算我以为已经够熟悉苏格兰了,但依旧存在许多盲点。
所以,到底什么是威士忌?
酒友们不必妄自菲薄,“何谓威士忌”是个大哉问,就算是制作威士忌长达数百年的英、美两国,因为牵涉到庞大的既得利益,酒厂、酒商在十九世纪末持续争辩几十年,到了二十世纪初,更分别在大西洋两岸的国会殿堂和法院展开延宕数年的大辩论,最终获得的折衷结论,便是今天两地法规的雏形,包括英国麦芽、谷物和调和式威士忌的定义, 以及美国对于波本、裸麦、麦芽等等威士忌的区隔。
至于今日夯遍全球的“单一麦芽威士忌”,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前根本没有定义,必须等到 2009 年苏格兰(英国)才做出完整的规范,而且也仅限于英国及爱尔兰,放眼全世界通通没有“单一”的定义。只不过“单一麦芽威士忌”的名声越来越响亮,各大烈酒竞赛都举列为品项之一,所以当美国从 2018 年底开始修订威士忌法规,广邀全国酒厂、酒商及爱酒人士提供意见时,某些团体如“美国单一麦芽促进会”(American Single Malt Commission)借此鼓吹引入“单一”一词,只是事涉利益,2020 年 4 月公告结果,依旧无功而返。
威士忌酒友具有大无畏的冒险精神,非常乐于接纳来自世界各地的威士忌,印度、瑞士、法国、捷克、比利时、英格兰、瑞典、冰岛、芬兰、澳洲、南非等不同风土、风味的异国威士忌都被陆续引进,虽然数量远远比不上苏格兰,却足以让人一新耳目。今天世界各地求新求变的工艺制法和特殊风味,对传统五大产国的威士忌造成一定冲击,而且在故事行销为王的今天,这些新世界威士忌大多与土地连结,展现在地精神,并充分掌握有机、环保、能源种种具有冲击力的话题,因此具有莫名的吸引力,成为一股不可忽略的潮流。
后发先至的台湾威士忌
另外也别忘了,噶玛兰并不是台湾唯一一间按苏格兰法规制酒的蒸馏厂,台湾烟酒公司于 2008 年在南投成立的“威士忌工场”,即便使用的蒸馏设备东拼西凑的有些克难,不过 2013 年首度装出来的单一桶却让酒友们艳惊,近年来也开始在世界崭头露角,未来相当值得期待。
站在这一股威士忌浪潮前,最终需要提醒酒友的是,作为一个爱酒人,任何一种威士忌都值得尝试,各类的道听涂说都仅供参考,唯一的评判,便是各位的感官。
《酒徒之书》;作者:邱德夫,图片来源:写乐文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