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350年以来,通过威士忌产业产生的税收,像奔腾不息的大河一般,滋养着各国的政府
在英国,17世纪商业啤酒厂的发展使啤酒生产商走出了家门,使得政府更容易在综合酿造地点进行监控和征税。紧随啤酒厂之后,烈酒酿酒厂成为更有价值的税收收入来源。1643 年 5 月,英国对国内啤酒生产商征收了第一笔酒精税,1663年开始对烈酒征收酒精,杜松子酒和由麦芽酒制成的复合英国白兰地酒的税收。直到20世纪,烈酒税一直是英语国家政府最大的收入来源。 在大型场所生产高品质烈性酒,使得从生产,从大型批商到零售的每一步都要进行报告或计量计税,税金恐怕已经占据了销售金额的一半。 即使在今天,在大多数国家,烈酒所支付的税率也比啤酒,葡萄酒或苹果酒高得多。
蒸馏技术进入欧洲两百年后,德国缅因州法兰克福市制定了第一项烈酒法规,以控制由当地烈酒恶魔施纳普斯泰费尔(Schnapsteufel)引起的不道德醉酒。 1492年,阿姆斯特丹对法国和德国的brandwijn货物实施了第一个海关消费税。消费税一词来自荷兰的应税税款。英格兰议会自1663年12月起对当地的“淡酒精饮料和高度烈酒”征收第一笔直接税,以资助军事开支并偿还英格兰内战(1643年至1651年)留下的应计债务。在征收酒类消费税之前,政府从1644年4月开始对麦芽大麦(制造强麦和麦芽烈酒的原料)征税。苏格兰议会于1664年1月对英式淡酒精饮料征收了每加仑4英镑的关税。一旦政府发现了这种利润丰厚的收入来源,他们定期提高消费税和关税税率,并从1688年开始增加酿酒厂许可证的使用费。这条黄金河帮助承保了将近200年的战争。在战争之间,为了满足帝国的野心和提高生活水平,议会继续对白酒征税。他们还对针对麦芽谷物,糖蜜进口和玉米税的原材料征收额外关税,进一步丰富了财政部的收入来源。当美国殖民地赢得针对英国的独立战争时,第一位美国财政部长亚历山大·汉密尔顿(Alexander Hamilton)在1791年6月对威士忌,朗姆酒和水果白兰地征收税,以偿还法国和荷兰不断增加的5280万美元债务。偿还债务后,国会废除了烈酒税,直到1812年对英国的战争后从1814年12月重新开始征税。战争胜利,1817年12月取消税收,直到南北战争迫使国会立法《收入法》,从1862年7月起装备联邦军开始政府便需要大量资金,1863年4月,同盟国立法对酒类征收税。内战之后,与英国类似的美国政府在财政上沉迷于对烈酒征税。
西方世界在19世纪后期的重点从国防转为反对节制的另类战争,他们通过起诉社会政策以限制酒精的获取和消费,导致各国对酒的生产和销售实行严厉的禁令和限制。敌人是公共消费。具有讽刺意味的是,正是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巨大成本,西方政府才立法了一套新的应税域,从而减轻了公众对酒类的税收负担。各国政府推出了个人收入和新的公司税,以及大量的保护性关税,征税,关税和从价税,以填补国库收入。这些新税将收入中的“兴奋剂税”或“罪恶税”(酒和烟草)从19世纪的60%减少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25%左右,到现在还不到收入的一半。占大多数国家收入的百分比。酒精税和关税仍然是政府使用的小额货币杠杆工具,目的是增加少量税收,制定社会计划,并在贸易争端中惩罚外国政府。在21世纪,威士忌酒的关税被“武器化”,成为对抗欧洲和中国现代贸易战的棋子。
*自2019年开始,美国政府针对苏格兰威士忌产业也加征了25%的进口关税。